“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修订版将出台
中国酒业杂志独家获悉:中酒协近日将启动修订《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
近几年来,我国酒类产销管理工作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商务部《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两个行业标准为依据,以市场准入和质量准入为突破口,以调整结构、规范市场、安全消费为工作重点,酒类产销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为顺应行业发展需求,商务部委托中国酒业协会将《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两个行业标准修订为《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管理规范》。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4]191号)要求,中国酒业协会日前经调研和准备,将《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发送给各会员单位,并希望各会员单位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国酒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