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中心>名酒资讯>渠道资讯> 正文

酒类不合格样品3批次,黄山头白酒检出糖精钠

 
 

    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2015年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2015年7月至9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8类产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和餐饮食品共1339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粮食及粮食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武汉佳仕多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玉米淀粉和玉米淀粉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湖北汪水堂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粉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饮料不合格样品2批次:湖北安陆市益智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莫丽水茉莉香薄荷味含汽苏打水饮料和青柠水含汽苏打水饮料检出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达标。

——调味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武汉智强天然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智强鸡精调味料检出谷氨酸钠不达标;湖北百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太子恋鸡精(调味料,900g/袋)和太子恋鸡精(调味料,200g/袋)检出大肠菌群超标;武汉市好吃佬调味品厂生产的麻辣王高级复合调味料检出不得添加的罗丹明B;武汉夏氏味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太子鸡精调味料检出大肠菌群超标;武汉百仟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太子家厨鸡精调味料检出谷氨酸钠和呈味核苷酸二钠不达标,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酒类不合格样品3批次:通城县明金泉酒厂生产的龙窖山酒(祥龙)检出酒精度不达标;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山头金奖大曲(白酒)检出不得检出的糖精钠;武汉市盘龙酒厂生产的纯谷酒精制壶酒检出酒精度不达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生产企业所在地荆州、武汉、咸宁、孝感、潜江、十堰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取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6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更多资讯  敬请关注


  • 我要收藏~
  • 参与评论~

本站新闻资讯信息来源为网友投稿、本站原创、转载其他媒体,如果转载本站原创内容而不填写内容原始出处的网络媒体和新闻媒体,我们将对您的侵权行为保留起诉权,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和法律责任后果请自负,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也请尊重我们的劳动成果。

针对于网友投稿和转载其他媒体的新闻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同时我们也会标注新闻内容原始出处,中国名酒都(www.mingjiudu.com)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同意文中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如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kf@mingjiudu.com。

网友评论

0条 [查看全部]  
资讯热点
顶部反馈微信二维码底部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