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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葡萄酒入境商品征税新规出台

        海关总署于4月6日发布了2016年第25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公告原文: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6〕2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详见附件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详见附件2)的归类和税率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doc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docx  

       海关总署 
       2016年4月6日



附件一截图



附件二截图

  3月份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对入境行李和邮递物品的税收进行了调整,整体上提高了海外商品的行邮税。这一政策在4月8日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涉及了瓶装葡萄酒,这意味着很多做葡萄酒跨境电商及海淘代购(包括做葡萄酒水货)的商家成本大幅提高了。

根据国际市场调查组织Mintel的数据,在过去的五年里,互联网进口商品交易增长了63%,在2015年达到6380亿人民币,占整个互联网零售额的17%。目前,中国各类跨境平台已超过5000家,他们都将在此次新关税政策实行后受到较大冲击。

对于这一政策的出台,国内许多饱受葡萄酒水货困扰的正规渠道进口葡萄酒商无不称好。但新政的出台,也取消了邮递样品的最低免税额,这也意味着国外的低价酒样邮递入境也要征税,不过这一措施对葡萄酒进口商来说影响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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